电动葫芦吊安全操作规程
详细说明
为贯彻落实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强化安全管理,增强安全意识,确保安全生产,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,避免不安全状态,使安全生产做到有章可循,有据可依,特制订本规程。
电动葫芦吊安全操作规程
1.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。
2.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。
3.不得侧向斜吊。
4.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。
5.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,或达到停车的目的。
6.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。
7.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。
8.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,横行与运行作业。
9.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,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。
10. 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。
11. 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:制动器失灵、限位器失灵、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、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。
12. 不得在捆绑不牢、吊载不平衡、易滑动、易倾翻状态下,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。
13. 不得在工作地昏暗,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。
14. 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,以防出现冲撞事故。
15.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。
16.注意在狭窄的场所,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,不宜盲目操作。
17.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、后、左、右各方位的安全性能。
18.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。
19.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。
20.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,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,再按动手电门按钮。
21. 发现起重机故障时,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,及时排除故障。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。
22. 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,应先作小高度、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。
23. 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处时,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。
24.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,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,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圈数。
25. 翻转吊载时,操作者必须站在翻方向的反侧,确认翻转方向无其他作业人时,再进行操作。
26. 为减少吊载的摆动与冲击,可以采取反向动
厂家直销电话:0532-55551056 官方网站:ddhl.cnqddlqz.com